怎样保管自己的护照?
护照是公民出境、入境旅行或居留的重要的身份证件, 护照上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请各国军政机关对持照人予以通行的便利和必要的协助”的内容并附有英文译文。持此护照也可得到我国驻外机构的帮助和照顾。因此, 持照人必须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护照。
持照人在取得前往国家的签证之前, 最好将护照放在家中妥善的地方保管, 不必要总是带在身上。在取得前往国家的签证之后,护照的”身价”可以说是很高的。国际上专门偷窃护照的集团和扒手, 把护照看得比钱更贵重, 他们或者贩卖护照赚大钱, 或者利用护照作掩 护, 从事各种非法活动。因此, 持照人一定要妥为保管, 尤其是通过海关, 踏上赴国外的行程之后, 更要百倍警惕。这时, 最好随身携带好自己的护照, 不要一会儿放在这个兜内, 一会儿放在另一个包中, 更不要放在行李包裹内。一般的经验是放在贴身内衣的口袋中比较保险,这样不但可防止万一发生意外, 也使自己取用方便。
护照遗失了怎么办?
如果在国内遗失了护照, 应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报案时, 要详细向公安机关说明护照的遗失时间, 地点和护照内的基本情况(含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护照号码等), 然后到当地报纸刊登丢失护照声明(一定要写明姓名和护照号码)。
如果在国外(境外)遗失了护照, 应迅速向当地警察报案并履行详细的登记手续时,同时应尽快到我国驻外使(领)馆办理挂失登记手续, 并同时提出补发护照申请。
为防止护照遗失, 有人事先把护照号码记在另外的小本子上, 也有的把护照的第一页中的内容全部复印保存起来, 这也是护照万一遗失后利于迅速查找和报案使用的好办法。
如何办理补发护照手续?
持照人护照遗失后,须办理补发新护照的手续时,可到护照颁发机关,按下列情形分别办理手续:
(1)未办妥前往国家或地区的签证之前遗失护照者,须到原领取护照的公安机关履行下列补发手续:
①提交遗失护照经过的书面申请材料;
②提交护照遗失地区的公安机关出具的报失证明;
③提交当地报纸关于护照遗失作废的登报声明(原版报纸);
④提交原申请护照时与出境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
⑤重新填写《中国公民出境申请表》并重新办理单位盖章等手续;
⑥公安机关的出入境管理部门审理后,即可在约定的时间取得补发的新护照。
(2)已办妥前往国家或地区的签证之后遗失护照者,也须到原领取护照的公安机关履行下列补发手续:
①提交如(1)所示的有关证明材料;
②提交前往国家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已发给签证的证明;
③重新填写《中国公民出境申请表并重新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取得补发的新护照。
(3)从境外短期回国后遗失护照者, 或因其他特殊情况(如损坏)等,需要重新补发新护照者,均须到公安机关的出入境管理部门填写有关申请表格,并提供遗失(或损坏)护照经过证明材料,公安机关出具的报失证明,登报宣布遗失护照的作废证明等。经公安机关审理后, 一般在一周左右即可获得补发的新护照。
(4)在国外逗留期间遗失护照者, 须立即到当地警察机关报案,然后到我国驻外使(领)馆或外文部授权的其他驻外机构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并申领补发的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 旅行证。
(5)定居国外的华侨回国探新访友旅游经商期间丢失护照者,须迅速到丢失地的就近的公安机关报案挂失并登报声明, 然后到公安机关的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补发出境证件。公安机关审核后,将根据申请人的具体情况,发给一次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入出境通行证以确保申请人返回居住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