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护照延期手续?
我国有关部门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护照有效期最长不超过五年,正在使用中的护照的有效期可以延长有效期二次,每次延期一般不少于一年,不超过五年。这里说的“正在使用中的护照”是指持照人正在国外(境外)旅行期间或已经取得签证即将出境旅行者所使用的护照,没有出境记录和外国签证的护照则不称为“正在使用中的护照”。办理护照关期手续,须注意以下几点:
(1)护照延期申请须在护照有效期届满前半年内提出,持照人须持原本护照到原发照机关延办理延期手续。
(2)护照已超过有效期后即为失效护照或无效护照,公安机关则不再受理延期申请。
(3)如护照有效期不足外国签证年限要求的,持照人可持该国有关签证证明提前向发照机关提出申请。
(4)持照人在国外旅行期间申请护照延期的,须到我驻外使(领)馆或外文部授权的其他驻外机构提出延期申请。
(5)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需要在国内办理护照延期的,到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及其授权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
如何办理换发护照手续?
持照人的护照在有效期限之内,如系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到发照机关提出换发护照申请:
(1)护照已延期二次,且即将期满,不能再申请延期的;
(2)护照签证页已用完的;
(3)护照确因非故意的原因损坏的;
(4)旧版护照有过出境记录的;
(5)其他经发照机关认定特殊情况的。
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持照人可携带本人护照、身份证、工作证等到原发照机关办理, 一般两周内即可取得新护照。发照机关发给新护照的同时,将收回旧护照,予以注销。如持照人要求保存旧护照以做纪念,可向发照机关同时提出。发照机关一般在原护照签发页上加盖注销印章并裁剪掉护照右上角,使其失去法律效力后才能发还本人。
为什么不能办理”异地护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规定“中国公民因私事出境,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机关提出申请”。这里明确指出,公民必须在户口所在地办理申领护照手续。只要符合条件,证件材料齐备,都可以在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的出入境管理部门申领到护照。如果申请人不在户口所在地申领护照而到其他地方申办,发照机关是不受理的。前几年发现,个别人采取行贿手段,不是在户口所在地,而是到非户口所在地,采取冒名顶替或办理假身份证等办理“异地护照”,这是一种违法行为。
我国哪些单位可以颁发护照和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四章规定的颁发护照和证件的单位有:
(1)因公务出境的中国公民所使用的护照由外交部或者外文部授权的地方外事部门颁发。
(2)海关证由港务监督局或者港务监督局授权的港务监督颁发。
(3)因私事出境的中国公民所使用的护照由公安部或者公安部授权的地方公安机关颁发 。
(4)中国公民在国外申请护照、证件,由中国驻外国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或者外交部授权的其他驻外机关颁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