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更多的学生与家长了解国家新的资助政策,保障大学新生顺利入学,完成学业,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介绍国家有关资助方面的政策。
新的资助政策由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和勤工助学等多种方式形成一个完整的资助体系,其主要目的是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失学,让考上大学的学生顺利地进入大学,完成学业。
1、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普通高校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国家奖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一次性发放;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普通高校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分学期发放。以上两种奖学金的奖励占在校学生的3%。
2、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普通高校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农村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的一、二年级学生。普通高校资助的学生占在校生的比例平均为14%,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中等职业学校的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资助期限为两年,第三年实行学生工学结合,顶岗实习。
3、国家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不需要办理担保和抵押,主要用途是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及生活费。贷款金额原则上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贷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的贷款利息由学生全额支付。
勤工助学是指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勤工助学是学校资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有效途径。目前国家助学贷款的形式有两种:
一是高校助学“绿色通道”。
被高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如果一时筹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通过“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在入学前需要填写家庭经济困难调查表,要把这个调查表填写清楚,到镇(街)民政部门去盖章,带到学校去,入学时将此表交至所在学校,证明你的家庭经济确实有困难,学校就会为你办理“绿色通道”手续。
到学校后,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学校核实后的情况,采取不同的办法予以资助。其中: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为辅;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励志奖学金为辅。总之,通过多种资助措施,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
二是生源地学生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目前在山东省还没有最后确定实施生源地学生信用助学贷款方案。
为了帮助大家了解国家资助政策,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欢迎同学和家长咨询,咨询电话0632-5594021。